成都商報訊(記者 汪玲)昨日,省教育廳發佈了《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》,要求我省大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至少要選修1門藝術選修類課程,並通過考核取得2個學分才能畢業。藝術選修類課程分為限定性和任意性兩類。其中,限定性選修課程包括《藝術導論》《音樂鑒賞》等。在校生至少要選修其中1門,並修夠2個學分。任意性選修課程又可分為作品賞析類、藝術史論類、藝術批評類以及藝術實踐類。本科院校應在2016年前開齊限定性選修課程,而專科學校和高職院校應盡可能在2020年前開齊。  (原標題:我省在校大學生 須至少選修1門藝術類課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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